今日經文:約翰壹書3:1~10
聖經速讀:代下27~28、啟14、亞10、約13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翰壹書3:1~10)
這段經文提醒我們的身分與世人不同,因著相信耶穌基督,所以得以被稱為是「上帝的兒女」。我們既是上帝的兒女,就要活出上帝兒女的樣式來,因為耶穌曾經顯現為了除掉世人的罪,所以約翰也勸勉信徒要活出一個新生的樣式:「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6節)。這不是說信耶穌的人就不會跌倒犯錯,而是我們很敏感於自己的一舉一動,也樂意檢視我們內心的動機,看看我們的言行是否合乎上帝的心意。
同時,約翰也告訴我們:「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10節)。正如耶穌所說:「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裡面,也是這樣。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約10:4~5)。
當我們的生命與主連結,我們才能從聖靈那裡得著力量,活出愛神愛人的生命樣式,使我們的生命與榜樣與上帝兒女的身分相稱。
- 我對自己是上帝兒女的身分有很深地體認和確據嗎?
- 我該怎樣使用上帝女兒的身分帶給我們周圍的人祝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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