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這段經文在說什麼?(三個重點)

1.無意中犯罪也需要贖罪:不論是受膏的祭司或全會眾,若誤犯耶和華的命令,都需要獻祭。

2.按手與流血作為贖罪:將祭牲獻上,按手其上並流血,作為代替與遮蓋。

3.祭物在營外焚燒:贖罪祭的身體要帶到營外焚燒,除去罪的污穢。

 

二、從這段經文可以認識上帝是怎樣的上帝?

上帝是聖潔且公義的上帝,也是為人預備贖罪恩典的上帝。

 

三、這段經文跟我有什麼關係?

沒有犯罪和罪人是無辜的,即使是不小心,沒有留意,若是在法律上的過失都要被判罪,更遑論違背了上帝嚴格的律法。現在社會連過失殺人和過失致死等罪被輕罰都會引起軒然大波,更何況是得罪上帝呢?但我們也必須坦誠,現在基督徒對於犯罪都不再敏感,別說是誤犯之罪了,連違反十誡的要求也不以為意。求聖靈光照我們,使我們可以真實認識上帝聖潔無瑕疵的性情,不但不要輕易犯罪,更要在意識到自己有罪之時,趕緊回到上帝面前認罪悔改。

 

四、禱讀

主啊,祢是聖潔的上帝,求祢光照我生命中那些我沒有察覺的罪,使我不再忽略或合理化自己的問題。主耶穌,感謝祢成為我的贖罪祭,為我承擔一切的罪與代價,使我可以重新回到祢面前。主啊,求祢保守我的心,使我對罪保持敏銳,使我的生命越來越像祢,活出聖潔的樣式。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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