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這段經文在說什麼?(三個重點)

  1. 因著神的憐憫,事奉不可喪膽:我們領受呼召是出自於神的憐憫,這職分寶貴且榮耀,我們不羞愧也不因為這職分而膽怯。
  2. 事奉必須誠實傳講真理,不用詭詐手段:傳道的人要棄絕暗昧可恥的事,不用詭詐,不謬講神的道,而是把真理表明出來。。
  3. 上帝的榮耀透過基督向人彰顯出來:上帝是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上帝。事奉的核心不是人,而是「讓基督被看見」。

二、從這段經文可以認識上帝是怎樣的上帝?

上帝是憐憫人的上帝,也是賜下真光的上帝;祂願意藉著基督的福音照亮黑暗,使人得著生命與盼望。

三、這段經文跟我有什麼關係?

我們領受了上帝的呼召,是要把基督的福音傳給人,求上帝讓我看到這職分的寶貴,勇敢地向人作見證。而人心的改變不是倚靠我的勢力才能,乃是是聖靈的工作。我的責任是忠心作見證,讓基督的光藉著我被顯明,不以暗昧和詭詐待人,也棄絕用算計的方式來建立教會。只要單單地把基督的愛與福音傳講出來,並且成為一個禱告和成全聖徒的傳道者

四、禱讀

主啊,感謝祢因憐憫呼召我服事祢。求祢保守我不在困難中喪膽,也不使用人的手段來完成屬靈的工作。讓我忠心傳講真理,使基督的榮光藉著我被顯明。求祢的光照亮我的心,也藉著我的服事照亮更多處於黑暗中的人。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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