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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創世記9:16)
還記得2013、2014年的五營,連續兩年在真理大學的麻豆校區舉辦,也連續兩年在這個角度拍下雨後的彩虹。可說是巧合,也可說天意,因為一切都在上帝手中。
彩虹本來是自然現象,但在挪亞之後,上帝賦予了彩虹新的意義,祂與受造之物所立的約,我們時常小看了這約,這是偉大無限的上帝,與渺小有限的人們所立的不平等條約,我們哪有什麼資格跟上帝談約?但上帝卻因著祂的恩慈憐憫,以這個天然現象當作記號,使我們知道祂的愛與救贖。
不要再說上帝看不見,因此我無法信服,上帝不只留下了彩虹為記,當我們看到十字架時,當我們閱讀聖經、聆聽聖道,當我們領受聖餐的餅與杯,當我們領受洗禮,那都是記號。只是,我們信心軟弱,就像時常看到彩虹也不覺得有什麼了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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