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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利亞就拿著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髮去擦,屋裡就滿了膏的香氣。有一個門徒,就是那將要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說:這香膏為什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約翰福音11:3-5)
先解釋一下三十兩銀子是什麼概念,就大概是當時工人的一年工資吧,的確是個不小的數字。但是諷刺的是,那個譏笑馬利亞作為的加略人猶大,他後來賣耶穌的價錢也是三十兩銀子。同樣的三十兩銀子,馬利亞拿來獻給耶穌,猶大卻拿來中飽私囊,在這個對比之中,可以發現馬利亞是真正把耶穌看作主人,看作是上帝的兒子,猶大根本沒有把耶穌當作是老師,反而利用耶穌的最後價值來滿足自己。
馬利亞的奉獻就是對上帝的敬拜,是把最好的獻上而無怨無悔,猶大的作為就是對魔鬼的敬拜,為了自己的好處可以放棄耶穌,我們也當留心自己,不要落入了這三十兩銀子的試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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