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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速讀:申16、詩103、賽43、啟13

今日經文:申命記29:22-29

 

所看見的人,連萬國人,都必問說:耶和華為何向此地這樣行呢?這樣大發烈怒是什麼意思呢?人必回答說:是因這地的人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去事奉敬拜素不認識的別神,是耶和華所未曾給他們安排的。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這地發作,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降在這地上。耶和華在怒氣、忿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像今日一樣。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命記29:24-29)

 

這段經文描述了一個假設性的情況,如果以色列人不敬拜帶領他們出埃及的耶和華,而去敬拜別神的時候,他們會遭遇極大的災難,最後又加上一段提醒說:「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意思是:以色列人遭遇各樣的患難,都是明顯的事,因為他們不遵行律法上的一切話,他們就會遭遇這些不好的結果。

 

最後一節的經文也提醒我們,人們的本分就是遵行上帝的律法,而不是花時間去臆測或猜想上帝不想讓我們知道的隱祕的事。很可惜的是,人們往往不願意順服上帝的道,反而常常花時間想要了解上帝不告訴我們的事情。但事實上,如果上帝不讓我們知道的事情,我們就算用盡所有辦法也不會知道,這就是上帝和人之間的界限,人若不服這樣的結果,想要一直跨越這條線,就犯了亞當夏娃的罪:想要「如上帝一般……」(創3:5)。

 

「隱祕的事屬於耶和華─我們的神」使我們放下自己的驕傲,承認自己不是凡事都能,使我們尊榮上帝的全知與全能;「明顯的事永遠屬於我們和我們的子孫」使我們謙卑地倚靠上帝,活在祂為我們所立的界線中,與其靠著臆測去猜想上帝的意思,不如藉著上帝已經揭示的道:就是「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以及聖經的啟示,去認識上帝的永能和神性,在世的日子學習遵行上帝的誡命、努力實踐耶穌的大使命,帶著盼望進入上帝為我們預備的永恆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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