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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速讀:士5、徒9、耶18、可4

今日經文:羅馬書1:26-32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馬書1:26-32)。

 

曾經聽牧者分享過,愛的相反不是恨,但你還在會為一個人生氣,表示你是在乎他的,對於所愛的對象最嚴重的作為不是不去愛他,而是冷漠以對。羅馬書的第一章出現了三次「任憑」(24、26、28),希臘原文是用“παραδίδωμι”這個字,意思是「交出去」,中文的「任憑」非常傳神的表達了這種態度,「就是隨個人的意思去作,讓你自己去承受這些作為帶來的後果吧!」,想想浪子比喻的父親,難道是父親把小兒子趕走的嗎?小兒子堅持要分家產,堅持要離開父親去外頭闖蕩,相信父親在兒子離開之前,也曾經循循善誘、諄諄教誨,甚至還告訴他:「隨時都可以回來」;結果小兒子就這樣離開父親,我們也可以說這是父親把撫養的主權交出來,任憑這孩子出去吃苦。

 

浪子終於在極痛苦中醒悟過來,他也醒悟到父親對他的慈愛,所以選擇回到父親的面前,但浪子並不明白父親無條件的愛,所以他覺得自己回頭只能當奴僕,不料父親還是把他當作是兒子而非奴僕。神的任憑是一個過程,看似拋棄卻是要藉著這個過程拾回一個人,但有沒有人在任憑當中繼續墮落的呢?當然有,這樣的人最後成了撒但的工具,也就是今天經文描述的這些狀態:「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當人不認識自己的罪,反而為了自己各樣行為辯解之時,神任憑是最可怕的一件事;反之,當人願意悔改認罪時,天父的雙臂仍然無條件的迎接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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