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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經文:出埃及28:31~43

聖經速讀:申25、詩116、賽52、啟22

 

你要做以弗得的外袍,顏色全是藍的。袍上要為頭留一領口,口的周圍織出領邊來,彷彿鎧甲的領口,免得破裂。袍子周圍底邊上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做石榴。在袍子周圍的石榴中間要有金鈴鐺: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在袍子周圍的底邊上。亞倫供職的時候要穿這袍子。他進聖所到耶和華面前,以及出來的時候,袍上的響聲必被聽見,使他不至於死亡。你要用精金做一面牌,在上面按刻圖書之法刻著歸耶和華為聖。要用一條藍細帶子將牌繫在冠冕的前面。這牌必在亞倫的額上,亞倫要擔當干犯聖物條例的罪孽;這聖物是以色列人在一切的聖禮物上所分別為聖的。這牌要常在他的額上,使他們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要用雜色細麻線織內袍,用細麻布做冠冕,又用繡花的手工做腰帶。你要為亞倫的兒子做內袍、腰帶、裹頭巾,為榮耀,為華美。要把這些給你的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穿戴,又要膏他們,將他們分別為聖,好給我供祭司的職分。要給他們做細麻布褲子,遮掩下體;褲子當從腰達到大腿。亞倫和他兒子進入會幕,或就近壇,在聖所供職的時候必穿上,免得擔罪而死。這要為亞倫和他的後裔作永遠的定例。(出埃及記28:31-43)

 

今天的經文繼續描述大祭司的穿著,其中有一些特別的裝置,其中有一個是金鈴鐺,如果大祭司沒有遵行上帝旨意而被擊殺,在外面的人沒有聽到鈴鐺的聲音,就可以把死掉的大祭司拖出來;另外一個是掛在冠冕上、刻著「歸耶和華為聖」的金牌,代表了大祭司為百姓承擔一切的罪,被上帝視為聖潔;最後,祭司必須謹慎的穿著,免得因為自己的不慎而遭到擊殺。

 

看完了這些相關的規定,很多人的反應就是:那誰還要當大祭司啊?這根本就是個高危險的工作,動不動就會有死亡的可能性。對於大祭司的嚴格要求有兩個面向,第一個是我們對上帝的態度,上帝本來就是聖的,也是公義的,我們豈可用輕慢的態度來到祂的面前呢?另一方面,上帝知道沒有一個人可以因遵行律法而稱義,所以他差派了耶穌基督「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來2:17),唯有無罪的耶穌才可以為了有罪的人類承擔所有的一切,唯有耶穌才是獨一無二的大祭司。

 

感謝既是公義又是慈愛的天父,使我們因耶穌基督成為祭物使我們罪得赦免,又藉著耶穌基督這位大祭司,天天為我們代求。求聖靈時刻提醒我們,將最大的感謝與讚美歸給我們的上帝,也願我們的生命與生活都「歸耶和華為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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