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經文:約伯記27:13~23
聖經速讀:代上11~12、來13、摩7、路2
神為惡人所定的分,強暴人從全能者所得的報(原文是產業)乃是這樣:倘或他的兒女增多,還是被刀所殺;他的子孫必不得飽食。他所遺留的人必死而埋葬;他的寡婦也不哀哭。他雖積蓄銀子如塵沙,預備衣服如泥土;他只管預備,義人卻要穿上;他的銀子,無辜的人要分取。他建造房屋如蟲做窩,又如守望者所搭的棚。他雖富足躺臥,卻不得收殮,轉眼之間就不在了。驚恐如波濤將他追上;暴風在夜間將他颳去。東風把他飄去,又颳他離開本處。神要向他射箭,並不留情;他恨不得逃脫神的手。人要向他拍掌,並要發叱聲,使他離開本處。(約伯記27:13~23)
從這段經文可以看到,約伯對於「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看法跟他三個朋友並沒有太大的差別,但三個朋友堅持約伯一定是做了不討上帝喜悅的惡事才有現在的苦難,約伯卻仍然堅持自己在行為上並沒有得罪上帝。所以,對三個朋友來說,約伯現在所處的狀況是他作惡的結果,而約伯卻對公義的上帝仍然抱持著一絲希望,他希望最後上帝可以向他顯現,他希望上帝可以使得他沉冤得雪。
這個世界的確有大部分的人持有「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觀點,然而我們實際觀察我們自己身處的世界,卻時常是看到惡人亨通,善人卻遭到各種欺壓和苦難,我們或許會自我安慰說:「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但實際上卻往往看不到這樣的結果發生在惡人身上,因為我們永遠等不到、看不到最後的結局。
約伯雖然還在苦難的過程中,但他開始學習將眼目定睛在神的身上,所以他才能宣告:「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伯19:25)。保羅宣告說:「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8:28),因為他深刻體會到神的愛不離開自己,即使結局不如人意,但總有上帝的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