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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經文:傳道書3:16~22

聖經速讀:代下16、啟5、亞1、約4

 

我又見日光之下,在審判之處有奸惡,在公義之處也有奸惡。我心裡說,神必審判義人和惡人;因為在那裡,各樣事務,一切工作,都有定時。我心裡說,這乃為世人的緣故,是神要試驗他們,使他們覺得自己不過像獸一樣。因為世人遭遇的,獸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樣: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氣息都是一樣。人不能強於獸,都是虛空。都歸一處,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故此,我見人莫強如在他經營的事上喜樂,因為這是他的分。他身後的事誰能使他回來得見呢?(傳道書3:16~22)

 

人們寄望法律作公平的審斷,盼望有人出面主持公道,但沒想到卻常常遇到不公平的審判,還有一些不平等的待遇,因為人的罪性,總是會影響到判決的結果,所以傳道者認為只有上帝才有最公平和公正的審斷:「神必審判義人和惡人;因為在那裡,各樣事務,一切工作,都有定時」(17節),換句話說,與其期待人們給我們公平的審判,不如將審判的主權交還給上帝,讓祂來作最後的審斷,就像保羅說的:「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9)。

 

經文接著說:「我見人莫強如在他經營的事上喜樂,因為這是他的分」(16節),就像這世界上許多人自詡精英、追求卓越,但沒想到作者在結尾卻說:「他身後的事誰能使他回來得見呢?」(16節),意思是無論我們在世界有多麼成功,當我們離世以後又怎能回來看到自己的成功呢?這些成功都是短暫無法永存的,這也讓我們想到耶穌所說的:「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16:26)

 

惟願我們擁有屬天的智慧,真知道惟有上帝才是真公義,與上帝同行真是真富足!

 

  • 我是否遭遇不公平的審判與對待呢?我是否願意把審判的主權交給上帝呢?
  • 我是否為了地上的富足而汲汲營營,反而忘了永恆的價值乃是與上帝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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