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new.jpg

聖經速讀:利 19、詩 23-24、傳2 、提前4

今日經文:申命記5: 22-33

所以,你們要照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的謹守遵行,不可偏離左右。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你們行的,你們都要去行,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申命記5:32-33)

曾經有個年輕弟兄問我,為何主日要誦唸十誡,他覺得這使得崇拜過分嚴肅,他的想法可能代表了有許多信徒對於十誡的觀念,認為十誡只是律法、只是約束,若一直從這個角度來看,不管是十誡或者是信仰中的任何規定,大概沒有一個會使人舒服的,但我們最常忘記的就是「命令的總歸就是愛」(提前1:5),上帝頒布十誡和那些典章律例的目的,不是約束而是祝福與保護,就像今天的經文所說:「使你們存活得福……使你們得以長久」。

我們知道父母對於學齡前的小孩講最多是什麼嗎?是「不可以」,不可以吃這個,不可以作這個,不可以摸那個,不可以去那裡……,但我們會說這父母不愛這小孩、限制他的自由嗎?我們都能假設父母愛小孩,又怎麼不相信上帝愛我們呢?如果我們學習從上帝愛我們的角度來看律法,時常思考遵守誡命的結果,我們就更樂意遵行律法了。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思考誡命,我們又會發現是因為我們的罪性使得我們永遠想違背律法,就像我們喜歡去摸「油漆未乾」的椅子,喜歡偷看別人說不准看的東西,喜歡講別人的秘密一樣。我們也發現撒但常常欺騙我們,使我們朝違背上帝的誡命的方向去行,就像上帝吩咐亞當不可吃、必定死,撒但卻說吃吃看、不一定死,就像撒但誘惑耶穌時開出的那些優渥條件一樣。

誡命出於上帝的愛,但罪和撒但使得我們無法活出誡命的要求,也無法經歷遵守誡命帶來的祝福。但感謝愛我們的上帝,為了愛和祝福的緣故頒布誡命,祂也體會我們根本無法靠自己遵行誡命的軟弱,所以差派耶穌基督來完成律法的要求並解決罪的問題,又賜下聖靈保惠師,隨時提醒我們行在上帝的旨意中。

當我們看誡命時,不要像那個弟兄只看到那些嚴厲的字眼,乃是要相信這都是出於天父的慈愛。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行在光明中 的頭像
    行在光明中

    Walking in the Light

    行在光明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