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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經文:羅馬書13:1-7

聖經速讀:撒上15、羅13、耶52、詩3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於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羅馬書13:1-7)

 

保羅在談完教會之間的相處之道,以及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之道後,在今天的經文中,他把論述的重點轉向了基督徒與政府,保羅的最高原則是要順服,順服的原因不是因為執政掌權的所做的事情都是對的,乃是在於「所有的權柄都來自最高的權柄」,若不是最高的權柄~上帝將治權交給人類,人們怎麼可能有管理世界的權力呢?從這個觀念延伸,父母、政府、師長及教牧……等等擁有管轄我們權力的人都是上帝所設立的,而我們也因為敬畏上帝的緣故,順服這些在上位掌權的。

 

從歷史的經驗來看,上帝也使用邪惡的君王和政權來懲罰以色列百姓,但至終上帝仍然救贖以色列百姓,並且懲罰那些邪惡和苦待以色列百姓的國家和民族,所以當我們或者遭遇一些因政策的不善和缺失而招致損害之時,我們仍要學習順服,將最後的結果交託給上帝。

 

當然,有些情況或者有些政府是連順服也不需要考慮進去的,正如彼得在公會面前對著那些逼迫基督徒的人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一樣。所以,順服不代表愚忠,順服乃是基督徒因著順服上帝而有的美德,順服也可能因著順服上帝而抵抗那些不合真理的政權,以及任何在上位掌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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