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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經文:出埃及記20:1-17

聖經速讀:民30、詩74、賽22、彼後3

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埃及記20:1-17)

昨天的經文之中,上帝吩咐摩西在上帝和人之間劃定的界限,在今天的經文之中,上帝則頒布十誡,再次提醒人必須在上帝劃定的行為界限上。「誡」讓我們的感覺都不太舒服,因為總是讓我們想到「不行」、「不准」,最後聯想到的是刑罰,但我們卻忘了誡命背後的意義是出於上帝的愛。

我的大兒子小時候對於電熨斗相當的好奇,但我總是嚴嚴地警告他「不准碰、不准摸」,有一次他就趁著大人不注意的時候直接用手去觸摸正在使用的電熨斗,其結果可想而知。許多時候,上帝已經把界限劃給我們,祂的目的就是保護與愛,可是人的罪就會驅使自己去行違反上帝律法的事情,最後導致讓自己遭損的結果。

無論是有形的界限,還是用十誡來約束人的行為,都在告訴我們一件事,上帝是上帝,而十誡的核心就是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以有別的神」,只有當我們讓上帝成為我們的上帝時,我們才會遵守後面九誡;而我們也會發現,靠著自己的行為完全無法實踐十誡,只有不斷地體貼聖靈的意思、順服聖靈的引導才能有能力實踐上帝的律法。

「十誡」不是來自造物者獨裁的要求,而是來自慈愛天父良善的邀請,邀請我們敬愛、親愛、倚靠祂勝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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