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經文:出埃及記21:28~36
聖經速讀:民34、詩78:38~72、賽26 、約壹4
牛若觸死男人或是女人,總要用石頭打死那牛,卻不可吃他的肉;牛的主人可算無罪。倘若那牛素來是觸人的,有人報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著,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觸死,就要用石頭打死那牛,牛主也必治死。若罰他贖命的價銀,他必照所罰的贖他的命。牛無論觸了人的兒子或是女兒,必照這例辦理。牛若觸了奴僕或是婢女,必將銀子三十舍客勒給他們的主人,也要用石頭把牛打死。人若敞著井口,或挖井不遮蓋,有牛或驢掉在裡頭,井主要拿錢賠還本主人,死牲畜要歸自己。這人的牛若傷了那人的牛,以至於死,他們要賣了活牛,平分價值,也要平分死牛。人若知道這牛素來是觸人的,主人竟不把牛拴著,他必要以牛還牛,死牛要歸自己。(出埃及記21:28-36)。
現代人很少有養牛的經驗,但當我們不時看到一些比特犬咬傷人或其他寵物的新聞時,就會知道今天經文中記載的條例有多重要,因為比特犬是一種攻擊性極強的犬類,如果主人沒有把牠栓好,牠是很可能主動攻擊他人或動物的,按著聖經的定規,如果牛隻傷人是出於主人的疏忽,主人就必須付出相關的賠償,而不是像現代有許多狗主人大放厥詞的把責任推給牲畜,彷彿自己一點責任都沒有。
除了主人沒有看管好牛隻而觸死人需要賠償以外,經文的第二個部分則是提到井口沒有加蓋而造成別人損失的賠償,同樣在現在的背景中很少有人擁有水井,但是我們沒有按規定停車,我們房子的違章建築,也常常會造成別人的傷害和損失,按著聖經的條例都是要賠償的。
從今天的經文來看,上帝要我們用實際的行動去愛鄰舍,不要因為自己的無心之過或不夠謹慎,造成別人身家財產的損失。特別在疫情嚴峻的時候,我們能做好自己的防疫與防衛要求,積極的把自己和環境的消毒工作做好,不也是用一種實際的方式來對待鄰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