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經文:出埃及記30:1~16
聖經速讀:申29、詩119:49~72、賽56、太4
你要用皂莢木做一座燒香的壇。這壇要四方的,長一肘,寬一肘,高二肘;壇的四角要與壇接連一塊。要用精金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圍,並壇的四角包裹;又要在壇的四圍鑲上金牙邊。要做兩個金環安在牙子邊以下,在壇的兩旁,兩根橫撐上,作為穿槓的用處,以便擡壇。要用皂莢木做槓,用金包裹。要把壇放在法櫃前的幔子外,對著法櫃上的施恩座,就是我要與你相會的地方。亞倫在壇上要燒馨香料做的香;每早晨他收拾燈的時候,要燒這香。黃昏點燈的時候,他要在耶和華面前燒這香,作為世世代代常燒的香。在這壇上不可奉上異樣的香,不可獻燔祭、素祭,也不可澆上奠祭。亞倫一年一次要在壇的角上行贖罪之禮。他一年一次要用贖罪祭牲的血在壇上行贖罪之禮,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這壇在耶和華面前為至聖。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要按以色列人被數的,計算總數,你數的時候,他們各人要為自己的生命把贖價奉給耶和華,免得數的時候在他們中間有災殃。凡過去歸那些被數之人的,每人要按聖所的平,拿銀子半舍客勒;這半舍客勒是奉給耶和華的禮物(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凡過去歸那些被數的人,從二十歲以外的,要將這禮物奉給耶和華。他們為贖生命將禮物奉給耶和華,富足的不可多出,貧窮的也不可少出,各人要出半舍客勒。你要從以色列人收這贖罪銀,作為會幕的使用,可以在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人作紀念,贖生命。(出埃及記30:1~16)。
今天的經文主要有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耶和華囑咐大祭司必須早晚在壇上燒香,一個部分是二十歲以上人要將贖罪銀奉獻給耶和華。無論是燒香的舉動,或者是奉獻贖罪銀的要求,在民間信仰之中也都有類似的作法,但很諷刺的是,有些人卻因為基督徒不拿香這件事起爭議,這顯然出於不信者對基督徒的誤會,而基督徒也因對聖經的不了解而無法反駁;同樣的,有些人也會把贖價銀等同於香油錢,以前在台北服事的時候,因為母堂的奉獻箱是鑲嵌在牆壁上,就偶而有路經的非信徒詢問,是否可以把捐項放在裡面,這種捐香油錢的概念使我們啼笑皆非。
無論是燒香和贖價銀都有其屬靈的意義,我們必須本於聖經來解釋,否則我們只是在遵守宗教的禮儀,卻忘了敬拜上帝的實質意義。先來看燒香的部分,從聖經的其他部分可以知道,香就是代表了信徒的禱告,所以上帝吩咐祭司要燒香不能中斷,也代表了上帝隨時垂聽禱告,祂時時刻刻都樂意成為我們的幫助者;再看贖價銀的部分,這跟十一奉獻有所不同,因為二十歲以上的人不分貧富都是半舍客勒,除了記念贖罪之用,這裡也說明這銀錢是供給會幕使用,也就是為了維持這敬拜中心的運作而設立的奉獻。
感謝上帝,無論是燒香和贖罪銀都代表了我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上帝希望我們透過禱告尋求祂,上帝也希望我們透過奉獻明白我們屬於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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