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經文:士師記19:1~15
聖經速讀:撒下10、林後3、結17、詩60~61
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妾行淫離開丈夫,回猶大的伯利恆,到了父家,在那裡住了四個月。他丈夫起來,帶著一個僕人、兩匹驢去見他,用好話勸他回來。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他父見了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到第四天,利未人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然後可以行路。於是二人坐下一同吃喝。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請你再住一夜,暢快你的心。那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強留他,他又住了一宿。到第五天,他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等到日頭偏西再走。於是二人一同吃飯。那人同他的妾和僕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對他說:看哪,日頭偏西了,請你再住一夜;天快晚了,可以在這裡住宿,暢快你的心。明天早早起行回家去。那人不願再住一夜,就備上那兩匹驢,帶著妾起身走了,來到耶布斯的對面(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臨近耶布斯的時候,日頭快要落了,僕人對主人說:我們不如進這耶布斯人的城裡住宿。主人回答說:我們不可進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不如過到基比亞去;又對僕人說:我們可以到一個地方,或住在基比亞,或住在拉瑪。他們就往前走。將到便雅憫的基比亞,日頭已經落了;他們進入基比亞要在那裡住宿,就坐在城裡的街上,因為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士師記19:1~15)
這段經文雖沒有描寫具體犯罪的事證,但從一些細節中可以看出這時代的人對於摩西的律法並沒有確實遵守。第一,雖然當時的文化和社會中納妾是被允許的,但利未人是被分別出來,在各樣聖事上服事上帝的人,但他卻按著一般的風俗納妾,顯然他對於上帝沒有該有的倚靠和敬虔。其次,聖經描述利未人的妾是因為行淫離開,但按著摩西的律法行淫的人應該用石頭打死,顯然利未人沒有遵守律法的規定;雖然有些解經家認為行淫是形容雙方失和,並不是具體發生淫亂,若果如此,利未人任由妾侍回到父家也不合理。第三,利未人的岳父不斷地挽留他宴樂,使他本來預定停留三天而延長成為五天,這樣一來利未人極有可能沒有遵守安息日的規定。最後,則是看到這利未人一行人雖然選擇進入以色列人的居住的基比亞,但卻沒有當地的人卻沒有按著摩西律法要求去接待他們。
以上這些作為正印證了經文開頭的描述: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1節)。當人們漠視上帝以及祂的律法時,所有的秩序都蕩然無存,這也注定了那個世代要落入一個敗壞的光景當中。求上帝幫助我們警醒,能夠用上帝的律法彼此約束,用基督的愛彼此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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