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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經文:撒母耳記下12:13~31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拿單就回家去了。耶和華擊打烏利亞妻給大衛所生的孩子,使他得重病。所以大衛為這孩子懇求神,而且禁食,進入內室,終夜躺在地上。他家中的老臣來到他旁邊,要把他從地上扶起來,他卻不肯起來,也不同他們吃飯。到第七日,孩子死了。大衛的臣僕不敢告訴他孩子死了,因他們說:孩子還活著的時候,我們勸他,他尚且不肯聽我們的話,若告訴他孩子死了,豈不更加憂傷嗎?大衛見臣僕彼此低聲說話,就知道孩子死了,問臣僕說:孩子死了嗎?他們說:死了。大衛就從地上起來,沐浴,抹膏,換了衣裳,進耶和華的殿敬拜;然後回宮,吩咐人擺飯,他便吃了。臣僕問他說:你所行的是什麼意思?孩子活著的時候,你禁食哭泣;孩子死了,你倒起來吃飯。大衛說:孩子還活著,我禁食哭泣;因為我想,或者耶和華憐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裡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裡來。大衛安慰他的妻拔示巴,與他同寢,他就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所羅門。耶和華也喜愛他,就藉先知拿單賜他一個名字,叫耶底底亞,因為耶和華愛他。約押攻取亞捫人的京城拉巴。約押打發使者去見大衛,說:我攻打拉巴,取其水城。現在你要聚集其餘的軍兵來,安營圍攻這城,恐怕我取了這城,人就以我的名叫這城。於是大衛聚集眾軍,往拉巴去攻城,就取了這城,

奪了亞捫人之王所戴的金冠冕(王:或譯瑪勒堪;瑪勒堪就是米勒公,又名摩洛,亞捫族之神名),其上的金子重一他連得,又嵌著寶石。人將這冠冕戴在大衛頭上。大衛從城裡奪了許多財物,將城裡的人拉出來,放在鋸下,或鐵耙下,或鐵斧下,或叫他經過磚窰(或譯:強他們用鋸,或用打糧食的鐵器,或用鐵斧做工,或使在磚窰裡服役);大衛待亞捫各城的居民都是如此。其後,大衛和眾軍都回耶路撒冷去了。

 

對於大衛來說,真正的審判不是孩子死了,而是在那過程中的身心煎熬,從大衛後來的反應來看,他深知道這孩子是去到上帝那裡,而不是落入永刑之中:「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裡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裡來」(22節)。

 

臣僕們驚訝於大衛的反應:「你所行的是什麼意思?孩子活著的時候,你禁食哭泣;孩子死了,你倒起來吃飯」(21節)。其實這代表了大衛相信先知的宣告:「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13節),他雖然期盼孩子可以存留,他更重要的就是領受上帝赦罪之恩,不再反覆的控告自己,並且與上帝和好。接著,上帝賜給他和拔示巴一個孩子:所羅門,聖經如此評論到:「耶和華也喜愛他」(24節)。

 

大衛在與上帝恢復關係之後,又重新回到他君王和將軍的職分中,再一次帶領爭戰得勝。大衛犯罪的確是一件值得我們警惕的事情,但我們更藉著這個故事看到上帝對人的恩慈與憐憫,也更體會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是何等寶貴,願大衛的禱告也成為我們的禱告:「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詩5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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