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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眾人都是拿有餘的捐獻,但這寡婦,雖然自己不足,卻把她一生所有的全都投進去了(馬可福音12:44)
小時候也不知道從哪裡學來的台詞:「要錢,要命」(小聲講:後面還有一句「要老婆」).......。錢和命,你選擇留下什麼?馬可福音這段經文實在很么壽,一個窮寡婦已經夠悽慘了,沒有老公、沒有經濟支柱,身上只有兩文小錢,只能孤注一擲,這是要逼死誰呢?
我們老是覺得奉獻是給予上帝(或教會)的施捨,認為如果我有餘就會多一點給予,但窮寡婦卻示範了什麼是相信和倚賴,因為沒有倚靠,所以把唯一的倚靠也交給上帝,因為命不保夕,所以乾脆把命也放在上帝手裡了。
我們有沒有想過,當我們在為上帝作些什麼之前,是上帝先把他獨生子的命先給我們的,我們又能拿什麼來換耶穌的命呢?窮寡婦所做的只是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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